長江商報消息 財政部長樓繼偉解讀《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》
  據人民日報日前,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《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》。新一輪財稅改革,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是什麼?有沒有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?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日接受記者專訪,對相關熱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。
 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24字思路
  樓繼偉介紹,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,是要建立“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”的現代財政制度,這與1994年財稅改革有很大不同。那時候主要是規範國家和企業、中央和地方收入關係,我們的主體稅種就是那時候建立的。經過20年的發展,現在我們的稅制有了很多的變化,強化了公共財政的職能,財稅與老百姓關係越來越密切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不是政策上修修補補,而是在原來的基礎上立足全局、著眼長遠,進行制度創新和系統性重構。
  樓繼偉說,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,簡單地說就是24個字:完善立法,明確事權,改革稅制,穩定稅負,透明預算,提高效率。當前最緊迫的任務有三項,就是改進預算管理制度、完善稅收制度、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。
  已實施區域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
  樓繼偉介紹,我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過多,已出台實施的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約50項,幾乎囊括了全國所有省份。有的企業到地方去投資,往往是“貨比三家”,誰給的優惠多就在哪兒投。這不利於實現結構優化和社會公平,影響了公平競爭和統一市場環境建設,不符合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。
  今後,除專門的稅收法律、法規外,起草其他法律、法規、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國家統一財稅制度、規定稅收優惠政策;未經國務院批准,不能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。  (原標題:未經國務院批准不能對企業財政優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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